2)第三节 《韩非子》深深震撼了年青的秦王_大秦帝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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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是,嬴政最为激赏的,还是《韩非子》诘难势说的矛盾故事。

  韩非说,专言势治者云:尧舜得势而治,桀纣得势而乱,故势治为本也。果然如此,其论则必成两端:尧舜拥势,虽十桀十纣不能乱;桀纣拥势,虽十尧十舜不能治。如此,究竟是凭人得治,还是凭势得治?凭势得治么,暴君拥势则圣贤不能治。凭人而治么,圣贤无势而天下照乱。诘难之后,《韩非子》说了一个故事:人有卖矛卖盾者,鼓吹其盾之坚“物莫能陷也”,俄而又鼓吹其矛之利“物无不陷也”;有市人过来说:“以子之矛,陷子之盾,何如?”卖者遂尴尬不能应也。《韩非子》结论云:“贤、势之不相容明矣,此矛盾之说也!”

  “睿智犀利而谐趣横生,其才罕见矣!”嬴政拍案大笑。

  “所言至当!势治过甚,与人治无异也!”嬴政批下了自己的评判。

  再说术治。术者,寻常泛说之为技巧也方法也。然则,法家所言之术,却是治吏之道,是谓术治。战国之世,术治说由申不害执牛耳,被天下看作与商鞅法治说并立的法家派别。申不害术治说的理念根基在于:无论是势还是法,都得由人群来制定推行;这个人群,便是君王所统领的臣下;若君王驾驭群臣得法,律法政令便能顺利推行,否则天下无治;所以,治道之本在统领臣下之术治。显然,申不害术治说也是偏颇的,漏洞也很明显。一个最大的尴尬是:国家若不变更旧法(根基是不废除实封制),而唯重吏治整肃,便不能根除奸宄丛生腐败迭起的痼疾,国家始终不能真正强盛。齐国如此,韩国更如此。

  《韩非子》严词诘难申不害的术治说及其在韩国的实践。

  “韩国法令庞杂,故晋国之旧法与新法并行。申不害不擅其法,不一其宪令,故奸邪必多。贵胄之利在旧法,则以旧法行事;官吏之利在新法,则以新法行事;其利若在旧法新法之相悖(冲突),则巧言诡辩以钻法令之空隙。如此,申不害虽十使昭侯用术,而奸佞丛生也!故托万乘之劲韩,七十年而不至于霸王者,用术于上、法不勤修之患也!”

  基于申不害给韩国留下的术治传统危害极大,也基于韩非自己对术治的冷静评判,韩非对“术”作了严格定义:“术者,因权而授官、循名而责实、操生杀之柄、课群臣之能者也。”用今人话语说,术治便是用人制度与问责制度的运用法则。所以,韩非倡导的术治绝不是简单的权谋之术,尽管它也包括了权谋之术。

  嬴政最为赞叹的是,韩非没有因纳术入法而轻法,而是将术与法看作缺一不可的治国大道。有人问,法治术治何者更重?韩非答曰:“此犹衣食之孰重孰轻,不可无一也,皆养生之具也。人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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